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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发表于: 2026-03-20 点击:


 

1.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2013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

 

2.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一张蓝图干到底,不仅需要科学决策,也需要思想境界。要坚决把中央关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不要顾虑重重、瞻前顾后,更不要为生产总值增长率、全国排位等纠结。应该从制度上防止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

——2013年9月23日至25日,习近平总书记全程参加并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提出的要求

 

3.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工作自觉从人民利益出发,决不能为了树立个人形象,坚决抵制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座谈会上指出

 

4.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办法,既重能力又重品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使品德端正的干部受到褒奖和重用、品行低劣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5.抓落实,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要有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抓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带头树立正确政绩观,始终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自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017年12月25日至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6.大家作为中央委员会的成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    

——2018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

 

7.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用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8.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

——2019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9.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2020年1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调研时的讲话

 

10.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11.各地区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可能,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又抓住短板弱项来重点推进,不能脱离实际硬干,更不要为了出政绩不顾条件什么都想干,最后什么也干不成。—.

 2021年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12.要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树立正确政绩观,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多做为民造福的实事好事,杜绝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要落实干部考核、工作检查相关制度,科学评价干部政绩,促进干部更好担当作为。   

——2022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13.说到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谋划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员干部一定要真抓实干,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善作善成,坚决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的做法。

——2022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14.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15.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想、见行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提振锐意进取、担当有为的精气神。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消除影响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消极因素,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以满腔热忱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需要着重强调,各级领导班子要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对已有的部署和规划,只要是科学的、切合新的实践要求的、符合人民群众愿望的,就要坚持,一茬接着一茬干,防止换届后容易出现的政绩冲动、盲目蛮干、大干快上以及“换赛道”、“留痕迹”等现象。

——2023年4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6.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哗众取宠;坚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

——2023年7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的讲话

 

17.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立足实际、科学决策,坚持着眼长远、打牢基础,坚持干在实处、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023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讲话

 

18.领导干部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反对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坚持出实招求实效,反对华而不实、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反对竭泽而渔、劳民伤财。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

——2023年12月21日、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19.要自觉做矢志为民造福的无私奉献者,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4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

 

20.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忌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

——2024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时的讲话

 

21.《决定》以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就深化管党治党制度改革作出部署。主要包括: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基层党的建设面临的新问题,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2024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2.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向谷文昌同志学习,树牢正确政绩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把丰碑立在人民群众心中。

——202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

23. 要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调查研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025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审阅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党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的述职报告时提出的要求

 

24.着力纠治政绩观偏差。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对违规招商引资、搞地方保护、新官不理旧账等行为,及时批评纠正,对性质恶劣的严肃追究责任。

——2025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25.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建立健全科学的城市发展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2025年7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6.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引导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025年1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巡视省(自治区、直辖市)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强调

 

27.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因地制宜做好经济工作,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2025年12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2026年经济工作,审议《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会议强调

 

28.政绩观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自觉按规律办事,不在追求政绩上搞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那一套,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所有规划都要实事求是,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增长,推动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对于脱离实际急躁冒进、层层加码、乱铺摊子的,要严肃问责。 

——2025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9.要围绕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025年1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强调

 

30.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2026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会议指出

 

31.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2026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