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职业学院口腔医学院校企合作单位管理办法与要求

发表于: 2025-08-28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口腔医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与各校企合作单位(以下简称“合作单位”)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权责,保障实践教学质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提升口腔医学(以下简称“口医”)和口腔医学技术(以下简称“口技”)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职业教育政策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学院建立正式校企合作关系,承担口腔医学专业(25家合作单位)和口腔医学技术专业(5家合作单位)学生实习、见习、实践教学、师资培训、科研合作等任务的单位(名单附后)。

第二章 合作单位基本要求

第三条 资质要求

1. 合法性:合作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相关行业许可证。

    口医合作单位: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中包含口腔科或相关科目。

    口技合作单位: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适用于经营类),且业务范围涵盖义齿制作、口腔材料/器械生产销售等。

2. 专业性:单位主营业务必须与口腔医学或口腔医学技术高度相关,具备开展相应实践教学活动的专业能力和条件。

3. 信誉度:单位需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行业口碑和经营状况,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第四条 硬件设施要求

1.  口医合作单位:

    具备符合卫生规范和学生实习需求的诊疗空间、设备(如牙科综合治疗台、X光机、消毒灭菌设备等)和材料。

    设有相对独立、安全的学生学习/休息区域。

    具备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如电子病历系统)。

2.  口技合作单位:

    具备符合安全生产规范和教学实践要求的生产/工作场地、先进的口腔技工设备(如CAD/CAM系统、铸造机、烤瓷炉、3D打印机等)及材料。

    设有安全、规范的学生实践操作区域和必要的学习空间。

    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流程。

第五条 师资(带教)力量要求

1.配备足够数量、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教学能力的技术骨干担任学生的实践指导教师(带教老师)。

2.口医带教老师:须为注册执业的口腔类别医师,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并接受过基本的教学培训。

3.口技带教老师:须为具有技师/技工证书或相应资质认证、3年以上一线生产经验的技术骨干,具备良好的讲解和示范能力。

4.合作单位需承诺对带教老师进行必要的教育教学能力培训。

第三章 合作内容与职责要求

第六条 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

1.制定计划:与学院共同制定详细的实习/实践教学大纲、计划和考核标准,明确各阶段学习目标、任务和评价方式。

2.岗前培训:在学生进入岗位前,组织有效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单位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规范、操作流程、职业道德、医患沟通(口医)、质量管理体系(口技)等。

3.过程指导:安排经验丰富的带教老师全程指导学生实践,提供充足的操作机会(在保障医疗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并符合相关法规),及时解答疑难,定期进行技能点评与反馈。

4.安全管理:

口医单位: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院感控制规范、消毒隔离制度、放射防护规定、职业暴露防护及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带教老师监督下进行合规操作,保障学生医疗安全和患者安全。

    口技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备使用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护规定及应急预案。保障学生生产安全、设备安全及职业健康。

    为实习学生购买覆盖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必要的职业责任险(如适用)。

5.考核评价按照学院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学生的实践表现、技能掌握、工作态度、职业素养等进行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考核,及时向学院反馈考核结果。

6.日常管理:负责学生在岗期间的日常考勤、纪律管理、思想动态关注,并与学院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学生情况。

第七条 资源共享与协同育人

1. 参与教学:鼓励合作单位专家参与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编写、专题讲座、技能竞赛指导等活动。

2. 接收教师实践为学院教师提供临床进修、技术实践、岗位挂职锻炼的机会,支持“双师型”教师培养。

3. 科研合作在条件允许下,支持并参与学院开展的与口腔医学、口腔技术相关的应用型科研项目。

4. 就业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学院优秀毕业生。

第八条 沟通与协调

1.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与学院的对接工作,确保沟通渠道畅通、高效。

2.积极配合学院进行的教学检查、实习巡查、学生座谈等活动。

3.及时向学院通报可能影响学生实习的重大事项(如单位搬迁、重大人事变动、业务调整等)。

第四章 学院的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 准入与协议管理

1.严格筛选:学院对拟合作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资质审核和综合评估,择优建立合作关系。现有合作单位名单(附后)需定期复核。

2.协议约束所有合作必须签订内容详尽的《校企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作内容、期限、安全管理责任、保密条款、知识产权归属、违约责任等。

3.动态管理:建立合作单位档案库,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合作单位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带教质量、学生满意度、安全管理、协议履行情况、资源投入等。

第十条 过程监控与支持

1.实习巡查:学院定期委派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合作单位进行实习巡查,了解学生实习情况、检查教学计划执行、解决存在问题、听取单位反馈。

2.学生管理:学院辅导员、实习指导教师保持与学生及合作单位的密切联系,及时处理学生思想、生活、学业上的问题。

3.教学协调:学院负责统筹安排实习计划,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教学问题。

4.培训支持:为合作单位带教老师提供必要的教育教学方法培训或交流机会。

第十一条 考核与退出机制

1.年度评估结合实习巡查结果、学生评价、单位自评、协议履行情况等,对合作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评估。

2.结果运用评估结果作为续签协议、评优表彰、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3.退出机制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合作单位,学院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合作协议条款。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医疗/生产/学生人身安全)。

    经评估认定带教质量严重不合格或管理混乱。

    无正当理由长期不接收学生实习或无法提供协议约定的实践条件。

    单位资质失效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其他严重损害学院声誉或学生权益的行为。

第五章 学生权益保障

第十二条 基本保障

1.知情权:学院与合作单位需向学生清晰说明实习安排、岗位职责、安全规范、考核要求、生活条件(如适用)等。

2.安全权:合作单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医疗环境,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

3.学习权保障学生获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实践指导和操作机会(在安全合规前提下)。

4.尊重权保障学生人格尊严,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侮辱和体罚。

第十三条 生活保障(如适用)

1.如合作单位提供住宿,需确保住宿环境安全、卫生、基本生活设施齐全。

2.合作单位应按照协议或当地相关规定,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实习补贴或助学金(如有约定)。

3.明确合理的作息时间安排,保障学生必要休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解释权

本办法由伊春职业学院口腔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口腔医学院近三年校企合作实习生

管理情况说明

 

一、校企合作基本情况

过去三年,口腔医学院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与25家口腔医疗机构、5义齿加工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为口腔医学和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其中,2家为口腔专科医院,8家为综合性医院口腔科,4家为大型义齿加工中心。合作企业分布广泛,涵盖本省及发达省份,确保学生接触不同医疗环境和技术水平,拓展视野。

二、实习生规模与分配

近三年,口腔医学专业累计派出实习生687人,口腔医学技术专业350人。实习单位分配遵循双向选择与学院统筹原则。学生依据自身职业规划和实习单位岗位需求投递简历、参加面试,实现双向选择;对于未成功匹配的学生,学院依据学生综合成绩、实习单位剩余名额等因素进行统筹安排。

三、实习管理措施

(一)实习前培训

1. 专业技能强化:针对不同专业特点,组织为期4周实习前专业技能集训。口腔医学专业开展口腔临床操作模拟训练,如牙体充填、根管治疗等;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进行义齿制作实操演练,如蜡型雕刻、支架弯制等。

2. 职业素养与安全培训:第四学期开设职业素养,讲解职业道德、医患沟通技巧等课程;开展实习安全培训,涵盖医疗安全、生产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二)实习过程管理

1. 实习指导教师配备:学院为每位实习学生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各一名。校内教师定期走访实习单位,了解学生实习情况,解决专业问题;实习单位带教老师在实习单位全程指导学生实践操作。

2. 实习考勤与考核:实习单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学生通过打卡、签到等方式记录出勤。请假需严格履行手续,请假1天以内由带教老师批准,1天以上需学院和实习单位共同审批。建立多元化考核体系,包括平时考核(占25%)、阶段考核(占25%)、实习报告评审(占25%)、实习单位综合评价(占[25%),全面评估学生实习表现 。

(三)实习保障

1. 实习责任险:学院为全体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保额每人不低于100万元,有效降低实习风险。

2. 实习补贴与福利:部分实习单位为学生提供实习补贴,平均每月800元;部分单位提供免费住宿、工作餐等福利,改善学生实习生活条件 

四、实习成果与问题反思

(一)实习成果

1. 学生专业技能提升:通过实习,学生专业技能显著提高。口腔医学专业学生能独立完成常见口腔疾病初步诊断与治疗,操作熟练度和准确性大幅提升;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生熟练掌握义齿制作全流程,制作义齿质量达到行业标准 。

2. 就业情况良好:实习为学生就业奠定基础,近三年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达85%以上。约15%学生毕业后直接被实习单位录用,实现实习与就业无缝对接 。

(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1. 问题:部分实习单位带教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实习质量;实习过程中,学生与校内指导教师沟通有时不够及时顺畅 。

2. 改进措施:建立实习单位带教老师资质审核与培训机制,定期对带教老师进行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培训;搭建实习管理信息化平台,利用线上沟通工具,如微信、QQ群等,加强学生与校内指导教师实时交流,及时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