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体育教学部管理,保障教学秩序,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法规及学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体育教学部全体教职工、学生及与体育教学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育人为本:坚持体育教育与德育、智育、美育相结合,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2.科学规范:遵循体育教学规律,确保教学内容、方法、评价的科学性。
3.安全第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防护措施,预防教学事故。
4.公平公正:教学管理、考核评价等环节公开透明,保障师生权益。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四条 体育教学部职责
1.制定体育课程教学计划,组织教材编写与课程开发。
2.负责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师资培训与考核。
3.管理体育场馆、器材设施,保障教学与活动需求。
4.组织校内外体育竞赛、群体活动及体质健康测试。
5.监督体育教学安全,处理突发事件。
第五条 教师职责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完成备课、授课及课后辅导。
2.维护课堂秩序,确保学生安全,及时报告教学异常。
3.参与教研活动,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水平。
4.指导学生体育训练与竞赛,培养运动兴趣和技能。
第六条 学生职责
1.遵守课堂纪律,按要求参加体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勤。
2.爱护体育器材设施,保持场地卫生。
3.尊重教师与同学,禁止打架斗殴或危险行为。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七条 教学计划
1.每学期初制定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目标、内容及考核方式。
2.根据学生体质差异,实施分层教学或个性化指导。
第八条 课堂教学规范
1.教师须提前10分钟到达场地,检查器材安全性。
2.课堂流程:集合整队→热身活动→技能教学→放松整理→总结点评。
3.禁止教师擅自离岗、接打电话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 考勤与请假
1.学生缺勤需提前向教师提交由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
2.教师病事假需提前报部门主任审批后到教务处报备,并安排代课老师或串课。
第十条 考核与评价
1.考核内容:技能掌握(40%)、体能测试(30%)、课堂表现(20%)、理论考试(10%)。
2.成绩评定需公开透明,允许学生复核成绩。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安全教育
1.每学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2.教师需在课前讲解动作要领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 场地器材管理
1.定期检查器材安全性,破损器材立即停用并维修。
2.危险器材(如标枪、铁饼)需专人保管,使用前检查场地。
第十三条 应急处理
1.发生运动损伤时,教师须第一时间采取急救措施并上报。
2.重大事故需启动应急预案,联系校医院及保卫处。
第五章师资管理
第十四条 教师招聘与培训
1.新入职教师需具备体育专业资质及教学能力。
2.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技能培训、教研活动及学术交流。
第十五条 考核与奖惩
1.考核指标:教学质量(40%)、学生评价(30%)、科研成果(20%)、师德表现(10%)。
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调离教学岗位或解除聘用。
3.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及物质奖励。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十六条 课堂纪律
1.禁止穿拖鞋、佩戴尖锐饰品上课。
2.严禁在场地内吸烟、乱扔垃圾。
第十七条 特殊学生管理
1.对患病或残疾学生,提供适应性体育项目或免修申请。
2.经期女生可申请减少剧烈运动,需提交书面说明。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制度修订
本制度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根据实际需要每两年修订一次。
第十九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伊春职业学院体育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