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维护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切实提高学院教学工作质量,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工作例会的性质及目的
教学工作例会是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教研室主任等参加的定期工作会,其目的是沟通、交流、讨论、研究、协调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二、教学工作例会的内容和任务
1.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决定和指示。
2.通报部门有关教学管理改革方面的动态、信息。
3.讨论确定本部门学年、学期或阶段性教学工作计划及与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相关的重大事项。
4.研究、布置新学期教学任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期末考试工作及考核评选等工作。
5.通报、交流、总结日常教学工作的有关情况,互通信息,协调教学运行管理,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6.发放教学工作有关文件和材料。
7.协调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教学工作例会的时间及参会人员
会议时间: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每个月第一或者第四个周五下午。
参会人员: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根据需要可扩大至其他相关人员
四、教学工作例会的组织与管理
1.主任和副主任负责教学工作例会的组织与管理(其中包括准备会议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等)。
2.副主任负责收集、整理好议题,向主任汇报,确定议题,并将议题提前通知与会者。
3.与会人员须按时参加会议。若因故不能参加,需向副主任(主任)请假,并指定人员参加。
4.与会人员对会议内容须认真传达,及时贯彻执行。
五、其他
1.如遇特殊情况取消例会需另行通知。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思想政治教学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