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技术学院教师评价管理办法

发表于: 2025-08-29 点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伊春职业学院《教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计算机应用技术学院专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立德树人”为根本,通过“基础性评级 + 增值性评价”双维度体系,既要保障教师履行基本教学、科研与服务职责,又要激发教师专业成长活力,推动计算机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学科建设发展与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落地,最终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

二、基础性评级(60分)

1.师德师风(10分)

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学术不端、师德失范等行为(如出现此类行为,年度评价直接定为“不合格”);积极参与学院师德教育活动(如师德讲座、主题研讨);学生、同行对师德满意度≥95%。

2.教学基本职责(20分)

完成学院规定年度课时量(未完成按比例扣分);教学文件(教案、课件、实训指导书)完整规范,通过学校教学督导检查;课堂教学秩序良好,无迟到、早退、擅自调课;学生课程满意度≥90%。

3、教师课堂教学质量(20分)

根据学生、同行、督学、学院四位一体的评价体系,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开展评估。

4、教研基础(10分)

每学年至少参与 4 次院级及以上教研活动(如备课会议、教学改革研讨);参与学院教材建设、课程标准制定等基础教研工作(贡献度由教研室评定)。

三、增值性评价(40分)

1.教学能力增值(10分)

课程建设:主持或核心参与省级 / 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优质课程建设。

教学改革:推行项目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形成可推广的教学方案。

学生培养:指导学生参与计算机类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项。2.科研创新增值(10分)

课题研究:住持或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课题的研究;

成果转化:科研成果(如软件著作权、技术方案)应用于企业实践或教学实践。

学术提升:论文发表期刊级别提升;参与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行业特色教材。

3.技术能力增值(10分)

技能更新:新增计算机领域行业认证(如华为 HCIP、微软 MCSD、阿里云 ACP 等)。

技术服务:参与企业技术攻关(如为地方企业提供软件开发、网络维护服务),协助完成本地区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和考试工作。

教学融合:将新技术(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融入课程教学,开发新增实训模块。

4.社会服务增值(10分)

培训服务:面向地方政府、企业开展计算机技能培训。

行业参与:担任计算机类行业协会理事、职业技能竞赛裁判等社会职务。

校企合作:牵头或核心参与学院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订单班。

四、组织保障

评价工作小组每学期召开 1 次工作会议,总结评价问题、更新评价标准,确保评价体系与时俱进。

本制度由计算机应用技术学院教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计算机应用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