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技术学院安全管理制度

发表于: 2025-08-29 点击:

 

一、总则

严格执行伊春职业学院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格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善于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实训室安全管理

1.禁止在机房内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实训室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2.保持机房整齐、干净,禁止将食品带入机房。

3.学生不得擅动电源和计算机内部结构,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4.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电源线路电器设备的安装要符合用电管理制度要求,禁止使用高温照明工具、电炉、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

5.定期进行电器和线路的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

6.保管好所配置的灭火器,掌握消防灭火知识,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并奋力扑救,尽最大努力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7.消防物品要放到指定位置,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

8.实验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师办公室安全管理

1.禁止在办公区追逐打闹、攀爬桌椅或窗户。

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办公室。

3.禁止私接大功率电器(如电暖器、电磁炉)。设备出现漏电、异响、冒烟等故障时,立即断电并联系后勤维修。充电器、插线板使用前检查线缆是否破损,破损设备禁止使用。

4.每日下班前,关闭个人工位电脑、显示器等设备电源。  

5.节假日前,组织全面安全检查。

四、学生教室安全管理

1.学生需按作息时间进入教室,上课前 10 分钟到达。

2.校外人员(如家长、访客)需登记核实,由对接教师陪同进入教室,禁止单独进入空教室或正在上课的教室。

3.上下课期间,学生需有序进出教室,禁止在走廊、教室门口追逐拥挤,避免踩踏风险;楼梯间通行需靠右侧行走,不推搡、不奔跑。

4.学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鞭炮)、管制刀具、玩具枪、尖锐文具(如未套笔帽的美工刀)等进入教室。

5.上课期间,学生需遵守课堂纪律,禁止擅自离开座位、攀爬窗台、翻越课桌;严禁向同学投掷书本、文具等物品。

6.教师需在上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缺席学生立即联系辅导员;下课前需提醒学生带走个人物品,关闭桌面电器电源。

7.多媒体投影仪、电脑、电子白板等设备,仅由教师或经培训的教辅人员操作,学生禁止私自开关或拆卸;使用投影仪时,需先关闭强光再插拔电源,课后及时关闭设备,拔掉插头。

8.教室插座禁止超负荷使用,不私自外接插线板,发现插座松动、线缆破损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学院。

9.课桌椅需定期检查,发现桌角松动、椅子螺丝脱落及时报修;学生禁止在课桌上刻画、踩踏,不将身体探出桌面;

10.黑板、白板擦拭后,板擦需放在指定支架上,避免掉落砸伤;粉笔、白板笔需收纳在粉笔盒内,不随意丢弃或投掷。

11.禁止用课桌、书本等堵塞门口;消防通道(走廊)需保持畅通,不堆放清洁工具、废弃书本等杂物。

12.学生书包、水杯等个人物品需放在课桌抽屉内或教室指定储物区,不堆放在过道、座位旁边,避免影响通行。

13.禁止将贵重物品(如手机、手表、现金)带入教室,若需携带需自行妥善保管,教师不负责保管学生个人财物。

14.雨天进入教室前,需将雨伞放在门口,擦干鞋底再进入,避免地面湿滑导致摔倒。

15.教室清洁工具(扫帚、拖把、垃圾桶)需放在角落指定区域,摆放整齐,不随意放在过道;清洁后拖把需晾干,避免滋生细菌;

五、学生寝室安全管理

1.禁止非住宿学生、校外人员(含家长、朋友)在寝室留宿,特殊情况(如学生亲属来校探望)需经学生处审批,留宿期间需在宿管处登记。

2.学生调换寝室需向学生处提交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换,禁止私自调换寝室或占用空床位。

3.外来访客(如维修人员、快递员)需出示工作证件,经宿管联系对应学生确认后,登记姓名、单位、事由及进出时间方可进入,且仅限在指定楼层活动。

4.寝室允许使用的电器仅限小功率个人学习及生活电器(如台灯、笔记本电脑、小型风扇),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暖器、电磁炉、电煮锅、吹风机)。

5.电器需从正规渠道购买,具有 3C 认证标志,禁止使用 “三无” 电器、破损电器或改装电器。

6.使用电器时需避免插座超负荷,每个插座最多连接 2 个电器,禁止 “飞线” 充电(从寝室窗户或阳台外接电源)。

7.学生禁止私自拆卸、改装寝室电路及插座,禁止在插座旁堆放书本、衣物等易燃物品。

8.学生禁止在床架上悬挂重物(如多个行李箱),禁止攀爬床架或从床上跳跃至地面,避免家具损坏或人员受伤。

9.衣柜内衣物需分类存放,保持通风,避免衣物堆积过多导致潮湿发霉,禁止在衣柜内存放食物。

10.学生离开寝室时需锁好房门,钥匙由寝室成员妥善保管,禁止私自配制钥匙或转借他人。

11.学生现金、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需妥善保管,离开寝室时随身携带或锁入衣柜,禁止随意放置在桌面。

12.衣物、鞋子等需放在衣柜或鞋架上,保持寝室通道畅通,禁止在通道、楼梯间堆放物品。

13.禁止在寝室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打火机、鞭炮)、管制刀具(如水果刀、匕首)、毒品及淫秽物品。

14.禁止在寝室饲养宠物(如猫、狗、仓鼠),避免宠物传播疾病或造成人员受伤。

15.消防通道(楼梯间)需保持畅通,禁止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通道门需保持常闭但不上锁,禁止私自关闭或堵塞。

16.禁止在寝室及走廊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点蚊香),禁止焚烧书本、衣物等物品。

17.学生需掌握灭火器 “提、拔、握、压” 使用方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

18.寝室内部需保持安静,禁止在 22:00 后大声喧哗、播放音乐或进行娱乐活动,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19.禁止在寝室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

20.学生需按时作息,禁止夜不归宿,若需外出过夜需提前向辅导员及宿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