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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智库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3-04-18 点击:

各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新型智库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上的重要作用,完善智库课题招标,充分调动和发挥智库专家积极建言献策作用,黑龙江省教育厅拟围绕我省当前亟需研究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设立一批高等学校智库开放课题。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智库特色优势,积极发挥新型智库服务党委政府的咨政建言作用,为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规模及管理方式

智库开放课题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课题经费为4万元,一般项目课题经费为1.5万元。智库开放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

智库开放课题由相关智库负责管理。省教育厅对各高校智库开放课题组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课题申请人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申请人应组建课题组,课题组主要成员需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一般情况下,课题申请(主持人)人课题未完成,不得申请主持新课题,同一申请人(主持人)一年只能申报一项智库开放课题。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黑龙江省高校智库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2),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销项目。

四、评审程序

1.申报材料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投标,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2.课题立项评审:智库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审查,对课题组完成课题的能力及其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实际需要等进行分析评议,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

3.课题立项公布:省教育厅统一公布课题立项名单。

五、资金管理

课题立项后,课题经费按“包干制”管理。包干制项目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包干制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在科研经费开支范围自主决定资金使用,无需履行调剂程序。

六、结项要求

重点项目结题要求:(1)研究报告1份(一万字以上);(2)在《智库专报》《社科成果要报》《奋斗》等省部级党政部门内刊上发表咨询报告至少1份,或咨政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省级以上部门采纳;(3)项目成果要与选题内容相符,成果需标注“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智库开放课题”(含课题编号)。

一般项目结题要求:(1)研究报告1份(一万字以上);(2)在地市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内刊发表咨询报告至少1份,或咨政成果获地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1份,或地市级及以上部门采纳,或公开发表与选题相符的北大中文核心论文1篇;(3)项目成果要与选题内容相符,成果需标注“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智库开放课题”(含课题编号)。

七、结项管理

1.课题组完成课题研究后,向科技处提交结题材料,申请结题,提出结题申请的时间不得晚于规定的课题完成时间。

2.结项审查不合格的,课题组要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做出修改,并在限定时间内再次提出结题申请。对于仍未通过结题审查的课题,予以终止,3年内不受理课题负责人的同类申报。

八、报送时间

课题申报人关于申报具体事宜请5月12日前与相应智库联系 

 

 

                                   高教研究室

2023年4月18